close

野球少年 2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野球少年 2 這本書嗎?

這本 野球少年 2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野球少年 2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野球少年 2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野球少年 2 的內容簡介



「沒人栽培也無所謂。就算不藉助別人的力量,我也能成為最棒的投手。我相信自己的能力——」

巧和豪成為中學生,加入了棒球社。等著兩人的則是在教練的徹底管理下,用進行流水作業般的態度,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地進行社團活動的社團學長們。相對於反抗教練、展現絕對自信的巧,豪對周遭迷失方向的人逐漸感到不滿。最後終於引發了某個事件!

媒體爭相報導!大人小孩全都為之博客來著迷的熱賣作品!

深吸引了許多成人讀者,是一部老少咸宜、適合親子共賞的精采佳作,在日本掀起了一股熱烈的迴響。在日本亞馬遜網站上更是有一票讀者給予五星級的評比。

書中的主角?原田巧是個極具投手天份的國中生,他對自己的投手才能充滿著自信,不像一般熱愛棒球的少年會找同儕一起練習、彼此加油打氣,敏感且早熟的他擁有與週遭少年截然不同的矜持、高傲及對棒球的嚴格堅持。個性冷酷的阿巧不願意親近頻頻對他表示善意的少年永倉豪,以及家人,而小豪在試圖理解阿巧的同時,也想成為不輸給阿巧的優秀捕手。此外,阿巧體弱多病的弟弟?青波從小就崇拜著哥哥,並希望能像阿巧那樣打棒球。書中的阿巧,與週遭的少年截然不同,擁有投手天份的他,總是站在高處俯視、觀察著別人,自我意識非常強烈,而小豪與週遭的大人們雖然目睹了阿巧的才能,卻也不因此感到卑屈,而是進而訂定目標而努力。一般「熱血運動」作品,主題總不外乎於「努力就有回報」、「美好的友情」等等,但《野球少年》的作者並不把孩子當孩子看,故事中的每個少年都擁有強烈的尊嚴與意志,非常獨立自主。隨著故事的發展,或許讀者們會發出不欣賞阿巧的聲音,但只要繼續再讀下去就會發現自己深深被故事所吸引,深陷於其中。

作者簡介

淺野敦子

一九五四年出生於岡山縣。青山學院大學文學部畢業。因《野球少年》(教育畫劇)得到野間

兒童文藝賞、《野球少年Ⅱ》則得到日本兒童文學者協會賞。

  • 出版社:台灣角川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6/07/15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野球少年 2

博客來













劍神15



妙醫仙緣34



九陽絕神17



諸天紀05



仙法無天41



偷天換日25



全能巫醫26



無界仙皇36(完)



仙界歸來52



萬界邪王38



帝霸125



毒醫大帝49

博客來網路書局

無上進化61



不死道祖36



神武帝尊37



武逆59





博客來









浪花少年偵探團【全新書封版】



在寂寞中靠近



海盜女王(上)(下) (套書,隨書贈「A3精美彩印16世紀愛爾蘭戰役圖」)



惡靈島



假面飯店:前夜



幻想日記店



首相暗殺俱樂部



山之音



東京奇譚集



禁止入座



14 fourteen



吹笛童子





商品網址: 野球少年 2

博客來





2018-08-31 16:0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黃姓婦人前年2月向大體修復課程的楊姓女同學,購買海藻粉製作手部模型,打算協助修復大體,並情商18歲女兒擔任手模,未料,楊女卻誤給石膏粉,害少女右手3指截肢,錯失報名繁星計畫上大學的資格,楊女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新北地院今再判楊女須賠償黃婦及其女兒491萬餘元,可上訴。

常義務幫往生者修復大體的黃婦,前年7月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控訴得知台中東勢某民宅發生火災,想自製手模,協助修復大體,因而向楊女購買製作手模用的海藻粉,考量受害者是年輕女性,央請女兒當手模。

沒想到楊女竟將不能接觸人體的硬石膏給她,她在不知情下,將石膏粉與水混合,再請女兒把手放入,結果女兒右手伸進去沒多久,立刻感到灼熱,但因硬化而拔不出來,她連忙帶女兒去沖水,並拿鐵鎚猛敲,都無法擊碎,送醫後發現女兒右手2到4度灼傷,須截斷食指、中指及無名指。

黃婦表示,女兒為此住院長達4個月,經歷16次手術,錯過學校期末考,導致成績不及格,喪失以繁星計畫進入實踐大學的資格,現雖就讀大學,想暑期打工卻因手指受傷,無人願意雇用,因此向楊女共求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共600萬元。

楊女則主張,黃婦上過大體修復課程,有豐富製作義肢實務經驗,發現女兒右手浸入液體3分鐘後,材料仍未凝結,黃婦理應查覺材料有異,應立即將女兒右手取出,但黃婦卻未察覺,延遲將女兒右手抽出,應負女兒傷害之過失,聲請駁回。

法官認為,楊女自劉姓友人處取得不可直接接觸人體的硬石膏,僅能作為「翻模」,不得作為「倒模」,但楊女交付黃婦時,卻已去除外包裝,另以透明袋包裝,黃婦自無從知悉材料是硬石膏非海藻粉,加上刑事判決已確定楊女過失,因此判楊女須賠償黃婦女兒471萬3051元、黃婦20萬元,新北地檢署已先代楊女墊付犯罪被害人補償160萬2695元,仍可上訴。

博客來網路書店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BAF11C33D56E4D4B
arrow
arrow

    npz17ht11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